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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02 15:05:01

  1. 2020年辽宁鞍山海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116人公告
  2. 2015年辽宁鞍山海城市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105人公告
  3. 2012辽宁省鞍山海城市社区矫正助理员招聘公告

一、2020年辽宁鞍山海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116人公告

【 #教师招聘# 导语】2020年辽宁鞍山海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1人,其中教师岗116人,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9月15日至2020年9月18日, 考 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等政策法规,海城市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5日(含)至2002年9月15日(含)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国家部(局)直属体育院校海城特色办学急需专业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5日(含)至2002年9月15日(含)期间出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报考教师岗位的要求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报考融媒体中心岗位的要求热爱党的新闻事业,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敏锐的新闻捕捉能力,良好的逻辑思维能力,优秀的文字表达能力,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四)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报考教师岗位的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并符合应聘岗位具体条件,报考融媒体中心岗位的具有在新闻单位工作一年以上工作经验(双一流建设高校、留学回国人员报考和新闻主持岗位不受此限制),详见《2020年海城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

(六)考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15日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

(七)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2020年应届毕业生本次招聘可以不受岗位条件中教师资格证的限制,考录后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0届毕业生须提交《“先上岗、后考证”考生个人书》(附件5)。

(八)报考者为在职人员的,报名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其报考的证明材料,不如实提供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九)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招聘岗位信息表中“具有工作经历”中所要求的“1(2)年以上”均为“1(2)年(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十)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2020年海城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现役军人,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20年9月15日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2020年海城市事业单位各岗位公开招聘人数、岗位简介、笔试内容等相关事宜可通过“海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cheng.gov.cn/)查询。

(二)报名时间及方法

1.报名时间:现场报名2020年9月15日至2020年9月18日,每日8:30--17:00,网上报名2020年9月15日8:30-2020年9月18日24:00,(过期无效)。

2.报名方法:

(1)现场报名:鞍山地区以内的考生可以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报名地址: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办事大厅。

(2)网上报名:鞍山地区以外的考生通过邮箱:hcsyzp@163.com,上传报名材料,网上资格审查。

(三)报名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网上报名有效居民身份证正面、反面扫描)1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1份,研究生需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1份;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0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先上岗、后考证”考生个人书》(附件5)1份;在职人员报考者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其报考的证明材料。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近期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结果打印。

4、教师资格证书验证1份: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查询结果打印。

5、《2020年海城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填写打印,签名处要求手写,个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贴于报名表)1份(考生自行在“海城市人民政府”http://www.haicheng.gov.cn/下载填写);

6、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按专业对口的原则参加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具有高校、国家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即可报考。

以上报名材料,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通过邮箱报名的考生需按照报名材料的序号将原件进行扫描排序做成pdf文件,按“报考岗位(例如:初中语文)+身份证号+本人姓名”命名,上传至邮箱hcsyzp@163.com。

7、参加现场报名的考生提供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蓝或红底彩色背景)3张。通过邮箱报名的考生需提供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蓝或红底彩色背景)1张(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以“本人身份证号”命名。

8、通过邮箱报名的考生将第6项中pdf文件及第7项中电子照片两项材料,制作成一个rar格式压缩包文件,按“报考岗位(例如:初中语文)+身份证号+本人姓名”命名,发送到邮箱hcsyzp@163.com.

(四)资格审查和审核结果查询

1、现场审核:通过现场报名的考生,现场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做出审核结果。

2、网上审核:通过邮箱报名的考生,在网上对考生提交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可于提交报名资料24小时后登陆报名所用邮箱或拨打报名咨询电话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

(五)缴费确认

考务费:每人100元。

通过现场报名的考生现场缴费。

通过邮箱报名的考生,报名信息通过审查后,须于2020年9月16日8时至9月22日24时将报名费汇入“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账户,开户行:鞍山银行海城支行,账号:7200000006182174-0005(汇款时务必使用与报名考生姓名相同的银行户名,以便查证)。并将汇款凭证做成pdf文件,发送至邮箱hcsyzp@163.com.

缴费36个小时后登陆报名时所用的邮箱查询缴费是否成功,考试费用缴费成功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六)考务费减免条件

海城市户籍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凭海城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凭海城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9月18日到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办事大厅)现场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2、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按专业对口的原则报考。报考人员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具有高校、国家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毕业生应当于2020年9月15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方可报考符合学历、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的岗位。

3、招聘岗位明确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报考者应为2020年当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社会在职人员在职期间取得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不列入应届毕业生范围。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本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必要的专业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上述材料审核合格的人员可视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5、报名实行诚信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

6、考生自报名至聘用(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7、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2。对招聘岗位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将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将在“海城市人民政府”网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报考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基础知识及应用》、《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及应用》,笔试两科满分100分。报考融媒体中心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汉语知识、新闻写作、时事政治》、《主持表演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2、笔试的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考生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将通过“海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二)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按招聘计划1:2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各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选。如果某个岗位笔试合格考生数量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则笔试合格考生全部列入资格审查人选。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进入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将在“海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

(三)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将在“海城市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仅限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员。

五、考核

考核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招聘部门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海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岗位选择

经公示后,报考相同岗位的考生在选择招聘学校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分数高者优先选择,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0届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满1年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九、信息发布及信息查询

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我们将通过海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cheng.gov.cn/)发布相关考试信息,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若错过相关考试信息,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

十、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在招聘考试期间,我市将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受理相关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412-3303278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单位无关。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城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海城市2020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3、专业指导目录

附件4、一流建设高校、重点师范高校

附件5、“先上岗后考证”考生个人书

附件6、海城市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代码表

附件7、国家部(局)直属体育院校

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8日

二、2015年辽宁鞍山海城市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105人公告

为做好我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解决部分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部分事业单位用人实际情况,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有空编空岗的事业单位中征集163个岗位,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能够胜任工作岗位的身体条件;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2015年1月1日前具备海城市户籍的2011—2015年毕业未就业(未经过毕业生就业部门办理正式录用手续)普通全日制毕业生。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至1997年8月1日期间出生);

6、报名者现户籍不在海城,其父母现户籍在海城者视为海城籍。不包含大屯镇、甘泉镇户籍毕业生;

7、招聘岗位除注明户籍、年龄、毕业时间等条件不受限制之外,其余岗位招聘条件需同时满足上述5、6条款的具体条件;

8、2009年经鞍山市招聘在海城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基层统计员”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9、广播电视台招聘岗位需提供一年及以上电视台工作证明和相应的影像资料,报名者不受毕业年限、户籍限制;

10、教育系统高中教师职位要求普通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职位要求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小学教师职位要求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需具有教师资格证书,语、数教师岗位不受教师资格证书学科限制。体育、音乐、美术专业院校毕业的对应专业毕业生,不受教师资格证书限制,可报考教育系统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岗位;

11、析木高中教师职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在海城工作由教育局确认的高级中学两年及以上教学经历在岗临时教师工作证明,毕业年限、年龄、户籍不限;

12、在读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的普通高校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现役军人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

二、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2015年海城市事业单位各岗位招聘人数、学历、专业要求等相关事宜可通过海城市人才服务局网(http://hcrc.haicheng.gov.cn/)和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haicheng.gov.cn/)查询。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及现场缴费的方式。

1、报名时间:从11月9日起到11月15日止(周六、周日不休息)为应考毕业生报名登记和资格初审阶段。

2、所需证件:毕业生须持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教师岗位教师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5日以内)1寸同版免冠蓝色背景照片3张。

3、报名地址: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才服务大厅。详细地址:海城市站前街2号(海城市地道桥东侧路北)。

(三)、注意事项

1、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者须根据各招聘岗位学历和专业等相关条件对应报名。报考人员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

3、报名者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不完全相同但比较相近的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是否同意报考。

4、小学教师职位,按同一职位报考。考取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工作单位。

5、对边远镇村学校的教师招聘给予政策倾斜。

①将西四镇、温香镇、高坨镇、孤山镇、岔沟镇、接文镇、及王石镇原什司县区域镇村,划定为边远镇村。

②上述镇村范围内公立学校的教师岗位对本镇生源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招聘。

③报考王石镇什司县初级中学、孤山满族镇初级中学、接文镇初级中学、岔沟镇初级中学、温香镇第一中学、温香镇第二中学、西四镇初级中学、高坨镇初级中学、孤山满族镇中心校、接文镇中心校、西四镇中心校的教育系统边远地区职位,只限学校所在本镇生源毕业生报名。报名者需提供报名的基本证件外,还需提供本人及父母现居住地村(居)委会开具的常住证明。

④若岗位无本镇生源报名则发布补充公告,面向海城户籍人员重新报名,与教育系统其它岗位统一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

6、普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经考察、考核合格后直接安排聘用(不占此次招聘岗位名额)。

7、具有海外学历的报名者,除需提供本启事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报告。报名者通过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相关要求和程序。材料审核合格者可被认定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8、报名实行诚信制,报名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凡提交虚假材料者,经查实取消其笔试资格、面试资格、聘用资格,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市组织的各类招聘考试,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9、报名者从报名至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通所致一切后果自负。

10、开考比例为1:2。对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将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将在海城市人才信息网和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海城市人才服务局现场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市直、镇区事业单位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卫生基础知识;

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为职业能力测验和教育基础知识;

均为两科一张卷,采用标准化考试,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2015年12月5日(周六),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各类平均成绩即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将通过海城市人才信息网和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予以公布。

(二)面试

面试分批、分期进行,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进行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满分100分。市直、镇区、卫生事业单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试采取模拟教学的方式,具体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和内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者分别依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排序,以上都相同,参加二次面试。

计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核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拟聘用人员到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或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海城市人才服务局网(http://hcrc.haicheng.gov.cn/)、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haicheng.gov.cn/)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将会同市纪委、监察局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处理。

六、聘用

市直事业单位岗位、各镇所属事业单位岗位、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岗位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按正常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后方能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后,五年内不允许调转。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招聘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一年。被聘教师由人社部门、编制部门办理正常的聘用手续和编制手续,工资、相关保险等与我市在职教师享受同等待遇,档案存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人事代理,两个聘期(6年)内不允许调转。边远地区岗位聘用的本镇人员取消见习期,直接转正定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达到任职资格条件的,申报岗位数额给予政策倾斜,三个聘期(9年)内不允许调转。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未指定任何单位或个人编写有关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单位无关。

本启事未尽事宜,由中共海城市委组织部、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12-3605135

点击下载>>>

1.2015年海城市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2.2015海城市事业考试报名表.doc

3.工作经历证明(报考高中教师岗位).doc

4.居住证明(后取得海城户口人员).doc

中共海城市委组织部 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4日

三、2012辽宁省鞍山海城市社区矫正助理员招聘公告

按照辽宁省司法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发公益性岗位配备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助理员工作的通知》(辽司〔2011〕15号)文件精神,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解决我市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短缺问题,海城市人社局、司法局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27名社区矫正助理员,现将有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海城市城镇户籍的就业困难群体。包括:零就业家庭、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残疾人家庭、现役军人家属或单亲家庭中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政治素质好,本人自愿,服从分配,热爱司法行政事业,乐于从事社区矫正工作;

5、具有计算机操作技能,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相应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2年6月11日至2012年6月15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地点。海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一楼办事大厅(火车站南走200米)。

3、报名费用。参加本次考试人员免收报名费。

4、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需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未*的请提前到就业局大厅办 理)、零就业家庭认定表、低保证、低保边缘户认定表、残疾证、军属证明、单亲家庭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填写《鞍山市社区矫正助理员公益岗位登记表》。凡弄 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及考试资格。

三、考试考核办法

1、笔试时间:2012年6月21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考试采取笔试方式,笔试成绩为100分,一张考卷,考试内容为法律常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2年6月19日至6月20日。

5、领取准考证地点:海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一楼办事大厅,火车站南走200米(原报名地点)。

6、并列取舍。笔试成绩并列者:①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者优先录用;②学历层次高者优先聘用;③学历层次也相同者一批本科优先于二批本科,二批本科优先 于三批本科;④学历层次、录取批次都相同,是中共党员者优先聘用;⑤前几项都相同者,审阅档案材料,档案记载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当过学生干部、得奖学 金多者优先聘用。

7、本次招考社区矫正助理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录取,前27名(含第27名)直接进入体检。

8、按照成绩排名从高到低自愿选择工作岗位。

三、聘用后工资及保险待遇

1、社区矫正助理员工资标准为:1100元/月。

2、社会保险:保险按照单位缴费形式缴纳五险。

3、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三个月)。

咨询电话:3308610